财政投入关注民生领域体现民生优先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0-26 来源: 番禺日报 作者: 程春荣

  □程春荣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今年第四季度,国家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出台十项措施,在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城乡低保对象等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同时,加大资助困难学生、优抚救济、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力度(10月23日《西安晚报》)。

  政府十项举措关注民生,特别是国家财政向困难群体加大了倾斜力度,令人倍感温暖和亲切。民生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生活需要问题,直接反映着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准,是群众利益最直接的载体。而要维护好民生问题,基本的一个支撑点就是需要不断的加大对民生领域的财政投入。

  公共财政是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近年来,我国经济保持平稳快速发展,财政收入增长快速。去年,全国财政收入首次超过5万亿元,比2002年增长1.71倍。财力壮大,不仅为经济建设提供了雄厚基础,更为办好关系民生的大事创造了条件。

  从长远看,社会保障水平要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财政的支出必须受到最严格的控制和监督。只有保障财政支出不被挥霍和浪费,才能逐步提高财政支出中用于社会保障的比重。像政府十项举措关注民生,公共财政向民生倾斜,并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有着明确的财政重点投入目标和切实可行的措施——以巨额财政资金在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同时,加大资助困难学生、优抚救济、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如2008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助学经费达到223亿元。

  中央政府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此举传递出公共财政向民生倾斜的积极信号,体现了民生优先。让老百姓看到政府在"以民为本"的施政道路上迈出的坚定步伐。当然,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百姓,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具体到运行上,公共财政必然要求具有公开、透明、完整、事前确定、严格执行的预算作为基本管理制度。唯其如此,才能保障政策支持和财政保障重点向民生倾斜,这既是关注民生,也是政府的职能,更体现政府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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