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细致
——认真严格办好每一宗案件
2004年7月,蒋珊珊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顺利考入番禺区检察院。刚参加工作时,她被安排到公诉科任书记员。很快,她就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协助主诉官摘录卷宗、提审嫌疑人、外出取证、制作法律文书、开庭记录……繁琐的书记员工作,她总是乐此不疲,在她看来,协助主诉官办理每一宗案件,都有其可以吸收的经验和汲取的精华,她把这些都一一总结归纳,做好记录。面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她善于琢磨、善于质疑、善于思考。遇到疑难问题,她总是先查阅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判例,主动与同事们探讨,虚心向前辈们讨教,有时争得面红耳赤,她也非得“打破沙锅问到底”,直至自己弄明白了才肯罢手。慢慢地,同事们惊喜地发现,讨论疑难案件时,她总能语出惊人、切中要害。
2005年,蒋珊珊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2006年11月,被提任为助理检察员,开始了独立承办案件的公诉生涯。短短的三年里,她办理了各类刑事案件244宗349人,其中不乏震惊全市的“12.31”油船爆炸重大责任事故案等一批重大疑难案件。对承办的每一宗案件,无论案情的大小,她都认真审查每一份证据,从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2006年,在审查一宗普通抢劫案证据的过程中,一份网上人口信息查询资料上的一个不起眼的“追逃”字眼引起了她的关注。细心、敏锐的蒋珊珊立即意识到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可能还有其他没有交代的犯罪事实,随即提审了犯罪嫌疑人,但狡猾的犯罪嫌疑人百般抵赖,一口咬定自己没有其他的涉案事实。蒋珊珊没有妄下结论,立即与河南的公安部门取得联系,经过多方的调查取证,查实犯罪嫌疑人曾于2004年伙同他人,在河南省许昌市某超市内,使用恐吓、捆绑、封嘴等手段,抢劫价值约9000元的财物。遗漏的犯罪事实被一并追诉,胡某某在充分的证据面前,不得不低头认罪,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在堆积如山的案卷中,她不断地充实自己、超越自己。从普通的书记员到助理检察员,再到一名市十佳的国家公诉人,每一个进步都洒满了她辛勤的汗水。同事们说,这些进步都要归根于蒋珊珊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她的“完美”,体现在工作中,那就是--认真、细致。
她的锋锐
——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
三尺公诉席,就像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要想战胜对手,就要比对手更高明,出庭公诉是知识、口才、气质的集中体现。雄辩似乎是蒋珊珊与生俱来的强项,凡是旁听过她公诉的人,无不为她在法庭上的出色表现所折服,她那犀利而又充满人情味的公诉词常常使听众为之动容,令那些桀骜不驯的被告人低下忏悔的头颅。
还记得,有一回,开庭审理一宗重大责任事故案时,面对三名被告人五名辩护人及场下座无虚席的庞大阵容,她单枪匹马,镇定自如。庭审中,辩护人在法庭上突然提交了一堆证据材料,试图质疑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她接过材料,快速浏览,随即指出这些证据的瑕疵,“内容上,这些材料与公诉人刚才出示的一系列证据不符;程序上,辩护人未经检察院许可即向被害人收集材料,取证程序违法”。言简意赅、条理清晰、逻辑严谨,且句句正中要害,辩护人顿时哑口无言,合议庭采纳了公诉人的意见,并当场驳回辩护人提交材料的证据效力。
“公诉人是肩负着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双重使命的法律守护人,绝不能放纵一名罪犯,也不能冤枉一名好人”,蒋珊珊对前辈们的这一番教诲铭记于心,严惩犯罪的同时,也注重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统一,依法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如她曾尽力调解一宗因口角以至打斗的故意伤害案。因该案起因偶然、情节轻微,只是双方意气之争,蒋珊珊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根据法律规定不厌其烦地与双方多次面谈。在她的努力下,犯罪嫌疑人悔过自新,赔偿被害人的医药费并向被害人赔礼道歉,最后促成双方达成谅解,和解结案。犯罪嫌疑人被释放后,经常在节假日发信息给蒋珊珊送来问候,感谢“美眉检察官”当初认真耐心的调解工作给了他改过自新的机会。
她的神采——公诉人比赛
机遇只会垂青有准备的人,蒋珊珊代表番禺区检察院出征两年一度的全市优秀公诉人比赛。她不负众望,过五关、斩六将,最终位居榜眼。业务笔试和论文写作持续了整整一天,选手们写到手酸痛,敲键盘敲到手指发木,三位博士评委为她的卷子给出了排名第二的高分。观众们能现场观摩的是业务答辩和案例辩论这两项赛程。作为面试的两个环节,比赛强调现场性,准备时间只有20分钟。在答辩中,她思路开阔、条理清晰,给评委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第二天的辩论中,她的辩论逻辑严密、攻防有序、一气呵成,让人感觉内容充实、酣畅淋漓,评委们均给出了高度评价,而她也因此获得了“优秀辩手”的殊荣。经过激烈的角逐,蒋珊珊在比赛中脱颖而出,最终以总成绩排名第二的优异成绩荣膺“广州市十佳公诉人”称号。


